中國時報【鐘武達╱彰化報導】

4度5「關」!彰化縣溪湖鎮俊慶企業社楊姓負責人,曾4度排放電鍍廢水,違反《水汙染防治法》,都獲易科罰金,但最近他第5度再犯醫療電動床補助,又想聲請易科罰金時,彰化地檢署執行檢察官蔡奇曉看不下去,不僅駁回聲請,還予以發監,要關他3個月。

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說,俊慶企業社是在從事電鍍加工業務過日式鋼構屋造價程,將作業產生的廢水排放到地面水體,因涉嫌違反《水汙染防治法》規定,多次遭到行政機關裁處停工、罰鍰 ,但楊姓負責人依然心存僥倖,不僅非法復工且繼續排汙。

63歲楊姓負責人先後在2005、2006、2008及2015年4度違法,分別遭彰化地院判刑5月、4月、6月及2月有期徒刑,最後都獲准以易科罰金方式執行,這次第5度犯行,楊遭判3月有期徒刑,一樣可聲請易科罰金。

林漢強表示,22日是楊到案執行日,執行檢察官蔡奇曉將他傳喚到案時,楊還是希望循往例易科罰金,認為只要繳交9萬元罰金就沒事,只不過,這回「踢到鐵板了」。主任檢察官黃淑媛透露,楊男這次是遇到「彰檢的易科罰金終結者」。

蔡奇曉認為,楊歷經4次易科罰金仍不知悔過,顯見易科罰金已無法對他產生教化與嚇阻,另考量楊漠視法令,汙染地面水體與生態環境之惡性,犯罪所生損害非輕,不宜輕縱,決定駁回易科罰金的聲請,予以發監。

組合小木屋


F0F7C4DF4C98E7EF
arrow
arrow

    fvwm0yse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