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文智台北報導】有醫師實測市售35款發現防曬產品,發現同樣防曬係數的產品效能參差。對此,衛福部食藥署20日表示,明年起將加強抽檢,如防曬效能不符標示,最高將開罰10萬元。

媒體報導,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國際醫美中心主任邱品齊耗時2年檢測市售35款防曬產品,僅1/3可同時防護皮膚曬傷、曬黑,呼籲衛福部食藥署居家電動床評價應強制業者將防曬指標標示得更完整。

衛福部食藥署科長洪國登說,防曬類化妝品除二氧化鈦成分以一般化妝品管理外,其餘防曬劑成分均以含藥化妝品管理,上市前須向衛生福利部辦理查驗登記,並出具與標示相對應的測定報告,才能宣稱產品防曬效能。

洪國登強調,防曬係數標示大致分為3種,其中標示「SPF」代表可阻擋紫外線中的UVB,標示為「PA」或星級標電動床架小木屋示者,則代表可阻擋UVA,根據現行法規並沒有強制規定以哪一種標示為主,國際間也沒有各種標示得同時標的規定。2016/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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